隱藏 Carlos [2014-01-27 03: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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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 碧蘭 [2014-01-11 15:4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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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 JENYI [2012-12-10 21:29:45 ]
三、所有權—
    智慧財產權日益受到重視。許多人辛苦創作的作品若沒受到適當保護,讓人隨意張貼或轉製,都會造成創作人或所有權人莫大傷害。而在此次的新聞事件中,照片不論是否營利或其目的為何,所有權皆為陳冠希所擁有。但在未經當事人同意,遭到網友惡意及隨意轉載,所蔓延的傷害擴大至許多人。
    在許多新聞事件中,我們也可聽到許多網友盜版他人著作,尤其是音樂盜版,也有許多網友利用P2P下載院線電影。這些行為都會造成創作人無力去再行新的創作,致使智慧創作的枯萎、死亡。而網友這些行為也觸犯的相關法令,因此不得不注意。
四、接近使用—
    所謂的「接近使用」是指網路使用不應僅限於部分階層的專利。如果所有訊息都在網路公佈,不再使用紙本而會造成不公平,因此資訊的公佈應遍及所有應該知悉人。在此新聞中,資訊的流布最先是透過網路流傳,之後才透過媒體報導廣為人知。就網路接近使用權的角度來說,若只透過網路傳播,事實上仍會有許多人對此事件不為知悉。
    網路以及資訊科技都為人們帶來許多的便利與進步。由於資訊的大躍進,資料的更新、處理都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但由於資訊的進步,網路安全問題以及相關法律問題,都應教育現代的使用者,不應為了一己之利而傷害了他人或大眾之利益。所有網路使用者也都應該注意保護自己避免個人資料不慎外洩,以免遭到有心人士利用,導致自己受到損失。
公開 JENYI [2012-12-10 21:29:12 ]
論到「網路使用」相關新聞,相信最為有名的即為2008年的港星陳冠希淫照事件。
事件簡述—
2008年1月27日,匿名網民於香港討論區的成人貼圖區內發佈一幅色情相片。相片中男子貌似藝人陳冠希,而女子則貌似藝人鍾欣桐。網絡管理員則於數小時後刪除原帖,但網民把圖片重貼或轉載他處,因瀏覽者眾多而引起香港各界關注。當晚,一名匿名網民聲稱圖片是由陳冠希修理中的手提電腦洩漏,並指名道姓指出相關圖片涉及陳文媛和張栢芝。之後,造成香港演藝圈極大的震撼。
Richard Mason的四大倫理議題--PAPA
一、隱私權—
  隱私權,指個人人格上的利益不受不法侵害,個人與大眾利益無關的私事,亦不得隨意發布公開。而其私人活動,不得以可能做成一般人的精神痛苦或感覺羞辱之方式非法侵入的權利。是為眾多法律系統所支持的一種人身基本權利。
  陳冠希將與女藝人的私密照存至於其私人電腦硬碟內,後因電腦送修導致原已刪除的檔案遭到有心人士修復並PO上網路。而這種其實是屬個人隱私的部分,但網友卻未經同意擅自將之上傳網路,甚至不斷轉貼流傳。這些都是侵犯所謂的隱私權。在台灣,司法院大法官於釋字第585號解釋,明白承認隱私權受憲法所保障,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而本事件乃違反了「私密隱私」。所謂私密隱私,指「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
二、資訊正確性-
  本來網路就需提供資料的正確性及完整性。在這件事中,也因網路謠言讓多名無辜女星無端受到牽連,被指名為照片女主角之一。致使部分女星不堪其擾,甚至揚言提告、並拿出懸賞獎金以遏止此謠言,如蔡依林、蕭亞軒。這類情況的發生都是由於資訊的不正確性所造成。
  但資訊的過度正確或太過完整,也造成當事者的困擾。本來未曝光的主角也都被一一報導出來。甚至在許多其他新聞事件中,甚至當事者的基本資料也都一一被公佈於網路。因此資訊正確性猶如一把兩面刃,過於完整與詳細或是錯誤的資訊,若不當使用皆會導致傷害。
公開 austen [2012-12-08 11:23:16 ]
austen-6
  我們可以思考一件事情,「道歉」應該是一種悔改後的動作,上午刊下午撤是缺乏道歉誠意?或是外面關注壓力太大?以Richard Mason提出的觀點來看,網路使用有其接近性,但仍不能忽略無法接觸網路族群。清華大學的做法其實就是訴諸媒體,讓歉意透過媒介傳達,而盡可能讓原始道歉聲明繼續外流。姑且不論道歉是否妥適,單評論作法其實經過思慮,不錯的方式。其一,原始道歉檔案持續被轉貼,就增加被網友kuso的風險,對於清華校譽可能隱藏傷害危機,不得不未雨綢繆;其二,該校園內不少師生串連要求校方不能示弱於教育部,如讓道歉聲明一直在官方臉書頁面上,對內無法平息部分反彈聲浪;其三,先有動作引起媒體關注報導後,不管使用網路與否的閱聽眾都能接收道歉訊息,除了鄉民之外不一定會去看原始道歉網頁,校方目地已然達成。
  這類手法常用在公關公司替惹出負面事端的企業解套時使用。
  簡單來說,媒介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是傳遞訊息、揭露訊息、平衡訊息,某程度下是一種利用與被利用的關係,也在網路世代中扮演更吃重的「傳遞」角色。

 結論 
  網路的使用只會越來越廣泛普及,不可能走回頭路。只是,基於保護使用者的觀念下,網民必須懂得相關網路法令,以免自己觸法。惡意者是視法令為無物,恣意妄為;但最多的情況是,網民在不知不覺或無所查覺下觸犯法令,不自知情況下猛然被告知才深受驚嚇。
  暢遊網路世界時,有個觀念必須銘刻於心:「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保護自己之外也要保護你可能不認識的人,便能形成一個互助的網際上的網路。
公開 austen [2012-12-08 11:22:38 ]
austen-5
  「侵權」犧牲掉的是文創方面的軟實力,不像小偷闖空門偷走的黃金鈔票是具體的,長遠來看,對於文創工作者與國家軟實力都是一種戕害。而戕害的工具平台就是「網路」。除非,網路使用者人人有自覺,否則惡習無法斷根。

 接近使用accessibility 
新聞標題:撤臉書道歉聲明 清大:不希望被轉貼
http://tw.news.yahoo.com/%E6%92%A4%E8%87%89%E6%9B%B8%E9%81%93%E6%AD%89%E8%81%B2%E6%98%8E-%E6%B8%85%E5%A4%A7-%E4%B8%8D%E5%B8%8C%E6%9C%9B%E8%A2%AB%E8%BD%89%E8%B2%BC-075217930.html
  網路打破了疆界與侷限,讓很多新聞、訊息或是傳言廣泛流傳,考驗著接收者是否有足夠能力辨識真偽!在這則報導中,不去探就清華大學和其學生陳為廷孰是孰非,而將焦點放在網路行為和媒體行為之間的關聯。
  清華大學在陳為廷嗆教長蔣偉寧之後,在校方所屬的臉書頁面上刊登道歉聲明,指稱:對於陳為廷的不當行為痛心,對教長和社會造成的傷害致歉,校方對於學生恣意作為或忽略人與人互動該有的尊重亦不贊同。這則道歉聲明上午刊出後,下午立刻撤下,只有部分被轉載出去的圖檔持續存在網路世界上。清華大學解釋,刊道歉聲明的目的是「僅提供媒體參考」,既然媒體看見了也報導了,這篇道歉聲明就應該也可以撤下;另一方面,校方也擔心被接二連三轉貼,對校譽有負面影響。
公開 austen [2012-12-08 11:20:51 ]
austen-4
  但是,相反的,網路搜索也有觸法危機。約莫半年前另一則新聞引發討論,是說有一個臉書上的專頁專門讓男性張貼「名校校花」照片,有偷拍有轉引,討論串內有一些較輕蔑輕挑的語句,讓當事人可能極度不舒服,加上部分校花得知這件事之後,認為自己未受尊重且隱私權遭侵犯,而報警處理,最後該專業遭到關閉。網友認為張貼俊男美女的照片無傷大雅,而且是帥美各自欣賞也未害人,但這類人肉搜索前後的動作確實屢屢讓當事人困擾,也在個資法上路後真的觸法,不得不謹慎。

 所有權property 
新聞標題:網拍LV手機保護套 不算違反商標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26/today-so14.htm
  網路世界中最常引發爭議或告訴的,「網拍」絕對名列前茅,就連媒體接獲投訴也屢見不鮮。其中,又引山寨仿冒品案例最多。
  這則新聞的出發點是告訴閱聽眾一個離譜的情況,就是手機保護套用了LV的商標與紋飾,卻因為LV註冊品項中沒有手機保護套,所以檢察官認為沒有違法之虞。此消息一出,可能會讓更多不肖廠商坐收漁利,任何知名品牌沒有註冊的商品上面都可以大張旗鼓、光明正大地印上「你所知道的品牌名稱」。光想就覺得過分誇張。或許有人會質疑檢察官的專業程度夠不夠,怎麼能明知它違法卻睜一眼閉一眼?簡單來說,台灣有很多檢察官或法官都強調「依法行事」,既然手機保護套不在LV註冊品項內,何來違法之說。另外一方面輿論則會批評,承辦檢察官食古不化。當然,兩造說法都有道理,如何取捨考驗智慧。後來,LV緊急申請變更商標範圍。
  在台灣關於商標權或是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雖然有很多官僚下的冤枉事,但大致上沒有偏離正面本意太多。比如說,曾有電視台資深記者批露,國內知名女作家的作品抄襲,最後女作家向男記者道歉,和解收場。可是,不可否認網路上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侵擾才是大宗。舉凡各式各樣書籍或寫真圖文集,鄉民們只要透過求文或搜索,立刻能不花一分一毫取得,這幾年被討論最廣泛的就是音樂歌曲,透過電驢、FOXY等軟體分享下載,什麼都拿找得到一點都不奇怪!但是帶來的結果就是,書、寫真、電影、音樂等創作銷售溜滑梯,市場萎縮。
公開 austen [2012-12-08 11:19:54 ]
austen-3
 資訊正確性accuracy 
新聞標題:男告違反個資法 四教師獲不起訴
http://tw.news.yahoo.com/%E7%94%B7%E5%91%8A%E9%81%95%E5%8F%8D%E5%80%8B%E8%B3%87%E6%B3%95-%E5%9B%9B%E6%95%99%E5%B8%AB%E7%8D%B2%E4%B8%8D%E8%B5%B7%E8%A8%B4-213004228.html
  網路論壇上,時常可見鄉民發問:「xx新聞那個美女是誰啊?」、「有剛剛上xx電視台的帥哥照片嗎?」,然後我們可見識鄉民搜索的功力,不一會立刻有姓名、學校、職業和一堆照片被張貼出來,公告週知,不管當事人是否願意,在網路世界中一絲不掛。想成名者,享受被挖掘的過程與結果;不想被打擾者,視之為畏途,恐懼接觸。
  這則報導中可以分兩個時間點來看,一是今年七月之前,嫌犯洪姓男子因為騷擾女大學生,被張貼畫像與姓名在網路上,並廣發電子郵件給校內師生,而且張貼者是四名學校老師。老師的初衷是「提醒學生:提高警覺、避免受害」,以一般社會大眾觀點而言,再正當不過!而洪嫌則認為自己畫面被公布相當丟臉,認為老師妨礙名譽而提告。法官審酌後,認為老師們的舉動旨在保護學生,並非刻意對洪嫌名譽抹黑,況且性騷擾是事實,認為不該起訴四名老師。
  過了今年七月,洪嫌再度對四名老師提告,原因是七月份個資法修法後上路,認為就算是嫌犯,姓名也不該全部被公布,所以這回提告的是「違反個資法」。或許,洪嫌認為畫像上應該在眼睛處打上馬賽克、姓名應該顯是洪○○,方才符合個資法保護範圍。但洪嫌絕對忽略,所有法律的初衷都是保護好人,雖然惡法害好人時有耳聞,可是地檢署認為學生遭受侵擾攸關校園人身安全,屬於公共利益,不認為張貼畫面與姓名有違反個資法,對老師們依舊不起訴。
  拿這則新聞擴大來看,前述鄉民喜愛「網上搜索」,某些時候確實能夠伸張正義,比如之前一名女學生小可在臉書上辱罵客家鄉親,結果被人肉搜索出來後,小可備受壓力下,到了客家庄道歉。另外,之前擋救護車還比中指的蕭姓研究生,也是在鄉民的人肉搜索下被查出是台大學生。只能說網路世界中,人人都能參與,但同時間也人人沒有秘密,就算想隱瞞也絕非天衣無縫。
公開 austen [2012-12-08 11:17:50 ]
austen-2
 隱私權privacy 
新聞標題:染愛滋被迫離職 彩妝師求償成功
http://tw.news.yahoo.com/%E6%9F%93%E6%84%9B%E6%BB%8B%E8%A2%AB%E8%BF%AB%E9%9B%A2%E8%81%B7-%E5%BD%A9%E5%A6%9D%E5%B8%AB%E6%B1%82%E5%84%9F%E6%88%90%E5%8A%9F-202619508.html
  這則新聞報導中,對於出面指控被歧視而受迫去職的者,雖然娶了一個化名叫「小楊」,但通篇文章卻能透過訊息拼湊,得知小楊的身分。如「法倈麗國際公司」的「彩妝師」,「年約三十」,如果和該公司有業務或工作往來的人,可能就會知道小楊的真實姓名與身分。看似以化名做為保護當事人的大傘,但卻和相關法令保護的「不能提供足以辨識當事人身分之資訊」有所違背。
  這則報導若透過連結傳遞,難保不會有人發現小楊的身分,若在新聞下方討論區上提出來,再經過多次轉載,就成為「非惡意的直接傳播」,對當事人傷害不可謂不大。
  以新聞客觀來說,這篇報導是替小楊抱不平,亦宣導雇主「非法解雇或逼退」是不合法的觀點。因為公司透過員工健康檢查報告,以小楊HIV為陽性,即為愛滋病患者,而將其辭退。這種方法已經觸法,而且造成職場歧視,透過小楊的申訴後,或賠新台幣十萬元,討回公道,並且衛生局也裁罰公司15萬。可是,卻在細節處將小楊推向可能曝光之危機,實屬美中不足。
  而類似新聞最常出現在「愛滋病相關報導」以及「校園性騷擾或暴力事件」,平面報導多能在不同段落中找出蛛絲馬跡,再以邏輯串連,或許就可以找出當事人更多資料;電子媒體則可能隱晦其校名或公司名,卻在畫面上拍出附近街道或是公司與校園外觀,或是小朋友穿的制服等,皆形成讓他人判斷的線索。
  故資深媒體從業人員多半會將畫面變色,或是將場景透過後製作將左右對調,增加辨識困難度。
  此外,侵犯隱私最有名的案例就是某年台中市長選舉,代表國民黨的胡志強病例報告遭到競爭對手公布,然後相關病例在網路上被轉貼。當時,民進黨成員宣稱胡志強身體狀況不好,不適合參選連任市長寶座,就算選上了也沒有體力和健康替民眾服務,還找來醫師背書。猶記得社會一片撻伐,認為醫師與民代拿別人的病例出來秀,不僅缺乏道德,更是對社會做出錯誤示範。最後,民進黨成員道歉收場。
公開 austen [2012-12-08 11:12:48 ]
austen-1
媒體識讀-PAPA分析

 前言 
網路訊息快速便利流傳的今日,對於法律的認知不得不重視,時有所聞的是「轉貼者無心,觀看者有意」之窘境。印象最深刻是之前在臉書上有個校花專頁,讓網友把自己學校的美女照片張貼上去,和他校PK,也讓男性網友品頭論足,後來有被討論的女同學看到了,憤而提告,這個專頁宣告關門大吉;另外,曾有網友批評某服飾店業者,其他網友看完按讚,統統被告上法院。有對法律不熟悉而誤觸底線,也有太過主張法律權利而鬧得過於離譜,如何自保成為重要課題。
再者,因為網路其中一項特性是「轉貼或連結」,造成很多「侵犯」或討論。以下四則新聞分析各以一項觀點進行。
公開 yuyuyo [2012-12-08 00:15:55 ]
(三)    所有權:李宗瑞所外流的不雅照,雖然為了要協助檢方調查需要提供,但卻被不肖人士所盜用,透過網路無遠坲界的力量大舉外流到世界各個角落(大陸、星馬、歐美只要有華人的地方),甚至還有業者拿李宗瑞淫照的影片當作營利的工具,這樣不但是侵犯個人的隱私權也是侵權的一種行為,身為第四權新聞媒體應該要去譴責這樣的行為,呼籲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才是。
(四)    接近使用:由於網路和智慧型手機的普及化,因此人們獲得資訊的方式更加的迅速和便利,甚至使用3G手機的網路的傳送也可以立即接收到李宗瑞不雅照的內容和影片,以台灣來說,網路已經不是中產或上層階層使用的專利,只是將科技用在這種事上面真的是不太值得,真的是成也網路敗也網路啊。

以上就是我針對李宗瑞新聞事件結合PAPA四論點的分析,經過這個案件再再暴露台灣媒體素質的不足,也期盼新聞媒體能肩負社會教育的責任給予社會大眾正確的觀念,而不是將新聞當作娛樂新聞事件在操作,讓閱聽者的價值觀和思想都給誤導了。
公開 yuyuyo [2012-12-08 00:14:39 ]
以李宗瑞的新聞事件分析
http://0rz.tw/eB90J

李宗瑞的新聞事件想必是2012年中鬧的最沸沸揚揚的台灣社會新聞案件吧!
其中不但牽涉了刑事、民事、社會、娛樂等新聞話題,也讓新聞媒體每天都有不同新的話題可以報導。
以下就以PAPA四論點分析李宗瑞的案例

(一)    隱私權:李宗瑞迷姦、偷拍女性的淫照和影片不斷外流,讓受害者的身份經由不斷的轉載,血淋淋的呈現在社會大眾眼前,成為二度的傷害,也因為媒體不斷的報導外流的影流片內容,挑起民眾的興趣,反而變成全民運動,紛紛找尋外流的檔案,警方和媒體沒有做好把關的動作,整個案情演變的本末倒置,更毫無隱私權可言。
(二)    資訊正確性:由於媒體報導涉案的被害人數有60名女藝人、女模等…再加上影片的大肆外流,使的民眾和媒體皆紛紛在揣測涉案女星和女模的身份,甚至網友移花接木製造假消息,企圖混淆視聽,更有媒體捕風捉影不經求證就做出報導,使得這件新聞事件更加撲朔迷離。
公開 donjames [2012-02-03 02:22:33 ]
認知、情緒、美學、道德

~ =_="|| 還是寫了~
寫的不好~ 就刪刪~

~震撼~ 人生遞增了些感慨.
短短的七天~ 敘說的活與亡的故事。

(201101)
25日拔管,31日這一天幫最有感覺的親人送到最後。
音樂響起,老式的彈奏唱弦聲入心~ 主持人的口才引人入境。
過程中想起與外婆的點點滴滴~

認知:似幻鏡,真實存在糢糊記憶裡不斷湧現。時間長短,離別,失去真的是回不來。

情感:外婆罵、打、呵護、教導我~ 故事中使我學會了台語~ 想吃什麼外婆好有愛心幫我們張鑼~ ...

      印象最深刻的一事~ 國一,外婆電話中問我:「你不喜歡阿媽了嗎?」
      而複雜人心使家族上演財產爭奪戰~ 負面感傷~ 阿媽發瘋以逃避生活~

      74歲而已就已經...  音樂加強情緒觸發忍著悲傷,大家最高嘲階段在看尸的一幕。
      而我非常仔細的觀,遮不著隱藏的情緒,臉震動無法理性的壓抑。

美學:尸被畫的很慈祥寧靜,一切的抪置真是有摸有樣。法師念念經咒,穿著最特別的衣制。

道德:最後的孝心,我們都參與了。尤其是合掌的姿勢、跪又起、撿骨入住,一整天都在那裡了。(朝八晚六)

此時此刻的心靈,硬深深上了一課。晃神~ 父母我好擔心~ 哥弟妹我好擔心~ 我也會走入此局~
觀看世世想法變了,性格變的些冷靜、穩重.
公開 chienwawa [2012-01-17 18:20:47 ]
Dear 宗薇老師 & 各位同學,

以下兩篇就是我看奔鵬年代所分析的四大媒體素養向度的內容。

請大家多多指教!

也很謝謝班代皆伶這學期以來,熱心為大家服務並且包涵我常無法到課。

最重要的,也要感謝上課最認真最充實的李宗薇老師!

您每堂課我都學到好多專業上和做人處事上的道理,

我可以說,上您的課,是我每週最期待的事情了!

也非常希望,老師您下學期能多在世新開課,

讓我們繼續向您學習^^

大家新年快樂囉!
公開 chienwawa [2012-01-17 18:16:30 ]
美學結構方面:
  因為講的是賽馬的故事,必然少不了速度感、時間交替的動感。若以Potter的美學結構分析本片的美學結構,我認為畫面最能與中文片名「萬馬奔騰」所傳達的意象最為貼切。以速度感來看,片中黑白影片運鏡的節奏、賽馬們競爭向前的特寫,以上各競速鏡頭間的過渡,特別能使觀眾趁機在視覺接收一貫畫面的頃刻,深入去思考該畫面前後的原因,形成快速感官、慢速思緒的意外效果,也更能表現「奔騰年代」一片所要傳達出動中必有靜的意涵。
4. 道德結構認知:
 本片說穿了其實就是四個受傷的戰士或璞玉,因互信互助而團結力量大的勵志故事。內心受創卻虛心歸真的汽車大亨找來天賦異稟卻喪失舞台的馴馬師一起合作,贊助了懷才不遇且傷痕累累的騎師,培養出一匹屢戰屢敗、不被看好的賽馬,環環相扣下,人馬合一,戰勝傷痛怯戰的情緒,重生勝利。顯示出面對恐懼、接受恐懼、處理恐懼、戰勝恐懼的核心價值。這種願意正視自己缺點、打開它、找對方法找對人共同努力去修正,達成目標的道德價值,正是現今社會缺乏且需要的!就像最近剛落幕的立委選舉中,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楊玉欣,她不畏先天身體缺陷,勇敢面對現實,努力去追尋、實現自己的理想,一樣能走進人群,為社會發聲,雖然她不是最亮麗的主播或最有實力的立委,但肯定的,她已經為弱勢族群開啟一扇光明可期的典範大門。
公開 chienwawa [2012-01-17 18:15:50 ]
1. 認知結構方面:
  本片以汽車vs.馬,經濟大蕭條vs.面對傷痛勇敢重生 的兩大主軸,描述1930年代,世人懷抱美國夢的亞美利堅大地,因汽車工業而開始對舊時代產生美好寄託的勵志片。
  片中大量運用黑白、彩色影片,以及新、舊道具的對比營造出時代更迭的衝突感。藉由無形意識的影片剪輯,塑造閱聽眾對本片新舊時代交替的時間觀念。例如片頭一開始並未以明確的數字介紹劇中背景年代,而是以馬車、腳踏車、汽車等交通工具的出現,拉開時空感的序幕,便是巧妙不著痕跡的運用認知結構的最佳例子。
2. 情緒結構方面:
  四位重要主角:企業大亨霍爾、馴馬師史密斯、騎士瑞德、賽馬海餅乾,都是有過「傷痕」印記的腳色。也是這項特質,串聯起閱聽眾對這四位人、馬情誼所譜出的重生勝利故事,產生戲劇移情效果。
  以汽車致富的霍爾,卻也因為車禍痛失愛子、家庭失和、事業不順。像他這樣大起大落的角色,最能感動曾經風雲一時的閱聽眾。而流浪在西部荒原的訓馬師史密斯,自然也最能感染苦尋千里馬的失意伯樂們。至於第一主角的騎士瑞德,則是為了家計而放棄熱愛閱讀的興趣,轉而在運動的天賦下,載浮載沉於拳擊與賽馬的輪迴。最後,本片大主角賽馬「海餅乾」更幾乎是所有loser的標準寫照:外型差、常失敗、評價低……正如上述四位角色各自在其領域,有過慘痛的受傷紀錄,所以當命運將其綁在一起時,彼此才有惺惺相惜的互助力,感動也才能穿透螢幕之外,感動人心。
公開 donjames [2012-01-10 22:35:27 ]
好溫暖熟悉的地方~ 教授們若都跟老師您一樣該有多好~

有修過媒體識讀的教授,藝術氣質提高了~ 就是不一樣~

比純理論的教授好很多~ 純理論的教授難以捉摸.

又能如何呢~ 一切都僅能成為回憶~ 十年二十年過了~ 不願意也都要習慣~ 再達到最終.
在當下要如何持有心靈的平靜呢~ 不受純理論的教授擾亂. 將是個境界.
公開 sachiko [2011-12-29 10:08:45 ]
美學分析:
運用寬廣的賽馬場,和有趣的播報員,利用周邊的道具巧妙運用達到音效,馬不會說話,所以人與馬之間的互動,產生默契,不是一兩天可以造就出,但可以在馬的肢體上、動作上了解,在騎師受傷後,還包紮堅持出賽,鏡頭整個聚焦到那受傷的腳上,成功的功勞背後是有許多的支持。

道德分析:
不能單單看表面就決定一個人,像馬一開始失敗就被認定為不會得到勝利,就被貼上標籤,而騎師卻能了解到牠的價值,被琢磨後,突變成一匹黑馬,人與馬之間不是一兩天就可以培養出默契,需要在互動間和信任,向上奮發的精神。以人與馬間,告訴我們存在價值和觀念的勵志故事。
公開 lisky [2011-12-27 08:48:50 ]
謝謝sophie的圖
我好喜歡

新年將臨
希望大家都有seabiscuit的精神
愈挫愈勇
邁步向前
祝福大家
公開 Sophie [2011-12-24 13: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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